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5-026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 A 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
A 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06,098
股 A 股 股 份 , 相 应 将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247,449,899 元 减 至 人 民 币
一、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6.78 元/股,回购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2 年 1 月 23 日至
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46.7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45.98 元/
股,回购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683,74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763%,回购最高价格为 269.07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为 158.00 元/股,回购均价为 219.40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50,016,243.01 元(不
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于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
应当在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
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鉴于公司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未将全部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对应的 406,098 股股票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
三、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 247,449,899 股(其中 A 股
元减至人民币 247,043,801 元。
四、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损益,不会对公司经
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
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回购 A 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回购股份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
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相应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
程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