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83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 22 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茂先生持有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2,062,4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12%;
郭思含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通股 374,162,408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郭茂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的通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郭茂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不超过 30,903,906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若减持期间公
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股
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郭茂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372,062,408股
持股比例 36.12%
IPO 前取得:35,700,0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336,362,408股(含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原因
郭茂 372,062,408 36.12% 郭茂与郭思含系父
第一组 郭思含 2,100,000 0.20% 女关系
合计 374,162,408 36.32%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郭茂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0,903,906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301,302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0,602,604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8 日~2026 年 1 月 27 日
IPO 前取得股份以及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
拟减持股份来源
得股份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
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郭茂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关于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减持
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足以下条件并按以下方式减持:①减持前提:不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
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②减持方式: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预计未来 1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
交易系统减持股份;③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
过锁定期届满时本人持有的解禁限售股总数的 20%;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
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本人持有的解禁限售股总数的 40%;④减持
公告: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⑤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
日起 6 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如
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低于发行价转让的,转让所得
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且所持剩余公司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
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实际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