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凯中精
凯中精密、上市公司、公司 指
密;证券代码:002823)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指
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指
本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计划(草案)》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凯中精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
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
股票期权 指
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拟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
激励对象 指
子公司)其他管理人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授予日 指
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条件尚未
等待期 指 成就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之日
起算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股
行权期 指
票期权可以行权的期间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须满
行权条件 指
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独立财务顾问、博星证券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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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博星证券接受委托,担任凯中精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
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务顾问保证:其出具本报告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责任。
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
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
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
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地
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
他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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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
《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2025 年 9 月 2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股
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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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5 年 9 月 26 日。
(二)行权价格:12.60 元/股。
(三)授予数量:96.10 万份。
(四)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五)授予人数:11 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额 占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份) 的比例 的比例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激励人员
(9 人)
注:1、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者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由
董事会做出调整,将前述股票期权直接调减或者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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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反之,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
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本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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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
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
的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
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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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四区 12 栋 B
座 8 楼 22 号
电 话:0755-86264859
联系人:秦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一式两份。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