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磁体”或“公司”)正在筹划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京都龙泰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
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
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其他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