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京商旅 公告编号:2025-056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
限责任公司”。2013 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
南楼 20 层。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4 年末合
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5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
中兴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203,338.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客户 169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
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
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
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业行为累计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6 次、行政监管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
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卓丹女士,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笑女士,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女士,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起从事
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 年起在中兴华承担质量控
制和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复核过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卓丹、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近三年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卓丹、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
霞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业务规模和所处行业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服务收费无变化。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收费为 132 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99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为 33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工作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