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机载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机载 编号:2025-059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度
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
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 12 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0 人,实际表决的董
事 10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航机载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
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航空工业风雷火发器等机载产品科
研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仅
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与会董事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见同日公告)
二、
《关于审议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中航机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
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刘东
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刘东星先生符合担任
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
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我们认为刘东星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见同日公告)
三、
《关于审议修订〈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修订《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四、
《关于审议修订〈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
中航机载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五、
《关于审议修订〈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修订《中航
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六、
《关于审议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 点 30 分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
与会董事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3-
中航机载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