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8 证券简称:好上好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的不确定性,从而控制公司成本、降低经营风险。
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1,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对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严格把关。但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该项投资可能受到汇
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
下简称“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分销业务中,境外销售收入比例占整体收入的 50%以上,结算
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港币及欧元,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
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减少汇
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及子公
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充分利用外汇工具,增强公司财
务稳健性,使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审议有效
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
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
金等)不超过 1,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交易金额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日常远
期外汇交易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
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港币及欧元等。业务品种包括
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
(四)交易对手方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
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
有效期限,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的汇率进行锁定,
造成汇兑损失。
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
公司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
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
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额度,做好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控制交易风险。
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汇等外汇业务额度不得超过实际业务外汇收支总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
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并将结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
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稳健性。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等规定要求,对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于资产
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
经审查,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进行的,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是必要和可
行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其
在审议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
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
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限,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董事会授
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日常远期外汇交易具体事
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
业务,有利于锁定汇率风险,降低公司远期外汇的汇兑损失,公司对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已制定相关制度对其进行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该交易事项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利益,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行性分析报告》;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年 9 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