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4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
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因个人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计 5 名,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858
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858 股。本次回购注销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03,169,760 股 减 少 至 103,162,902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将按照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联系人:蒋秀雯
联系电话:021-37829918
邮政编码:201615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泾路 470 号
电子邮箱:smart@smartsh.com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申报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