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5-043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红方案已获 2025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以公司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为基数(即公司现有总股本 9,164,871,55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
金额为 3,665,948,620.00 元。
完成已回购的股份 68,326,776 股,公司总股本已变更为 9,164,871,550 股。公司
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以公司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
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2025 年 9 月 24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完成已回购的股份 68,326,776 股,公司总股本已变更为 9,164,871,550 股。公司
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
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164,871,55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0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24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 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9710492; 传真号码:0571-89986895。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