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及股份锁定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23 1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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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5-080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及
               股份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能电气”或“发行人”)拟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吴强先生
的一致行动人无锡朔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朔弘投资”或“本
企业”)及朔弘投资合伙人,现就本次发行相关的特定期限内不减持以及特定情
况下股份锁定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朔弘投资特定期间不减持的承诺
成后六个月内,本企业不以任何形式减持上能电气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亦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减持上能电
气股票的计划。
电气股票,本企业因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上能电气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
法律责任。
  二、股份锁定的承诺
  朔弘投资/吴超承诺:若因本次认购导致吴强持有上能电气股权比例增加,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本企业/本人本次发行前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因上能电气发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
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如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锁定期将由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董事会决议内
容为准。
  段育鹤先生承诺:若因本次认购导致吴强持有上能电气股权比例增加,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本人通过朔弘投资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因上能电气发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
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如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锁定期将由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董事会决议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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