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6 证券简称:星宸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9:15-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262,573,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26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8,106,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66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9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34,435,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16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8,106,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6648%。
(3)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监事通过通讯
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其中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通讯
方式列席。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62,487,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49,2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8%;反对69,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7%;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61,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23,8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0%;反对94,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3%;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62,464,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26,0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4%;反对91,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666%;弃权17,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
表决情况:同意262,460,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22,9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4%;反对70,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7,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9,2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6%;反对94,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1%;弃权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市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9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7%;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9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7%;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9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7%;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9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7%;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1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4%;反对95,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9%;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1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4%;反对95,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9%;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1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4%;反对95,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9%;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9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7%;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62,434,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6,0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3%;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62,433,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5,4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6%;反对94,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1%;弃权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3%。
表决情况:同意262,434,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6,2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9%;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5%。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1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4%;反对92,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0%;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5%。
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9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7%;反对92,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3%;弃权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4,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6,9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9%;反对94,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1%;弃权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
表决情况:同意262,442,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04,0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75%;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3%;弃权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
表决情况:同意262,435,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7,0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2%;反对93,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2%;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5%。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1,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3,0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56%;反对95,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弃权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4%。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7,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9,2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6%;反对91,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8%;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5,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7,17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5%;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6%;弃权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4,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6,767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3%;反对91,811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6%;弃权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林文博律师、徐建律师列席了本
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