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
了审查,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
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所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学习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根据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未发现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刘世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同意提名戚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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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