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8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4日及2025年9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电连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
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电连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上
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5 年 4 月 3 日至 2025 年 4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5)。
(三)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
(四)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9 月 4 日及 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3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420,998,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
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价的相关参数及公式计算如下:
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99,831,294.94÷423,784,700=0.4715396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中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
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因此,本次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39.86-0.4715396=39.39
元/股(小数点后两位向上取值)。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的事项。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
整的原因、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授予人数、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的确
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
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