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江股份: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23 0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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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的股份 4,757,8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现有总股本 332,764,105 股扣除已
回购股份 4,757,800 股后为 328,006,305 股,根据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
税 ) 的 分 配 方 案 , 实 际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总 额 =328,006,305 股 *0.30 元 /10 股
=9,840,189.15 元人民币(含税)
                     。
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9,840,189.15 元
/332,764,105 股*10 股=0.295710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
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 0295710 元。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同时满足当期盈利、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
续符合监管要求且不存在重大资金需求的前提条件下,决定并实施公司 2025 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为依据,以总股本 332,764,10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9,840,189.15 元(含
税),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发生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
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总额进行调整。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332,764,105 股,
剔除回购股份 4,757,800 股后为 328,006,305 股),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9,840,189.15 元
=328,006,305 股×0.030 元/股。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
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额计
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295710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295710
截取,不四舍五入)计算。
元/股=9,840,189.15 元÷332,764,105 股)。综上,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
考 价 =除权 除息 日前一 日 收盘价 -每股 现金红利 =除权 除息日前一日 收盘价
-0.0295710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内厝工业区后堤路 666 号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黄腾
   咨询电话:0592-7268020
   传真电话:0592-522983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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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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