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海
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并于2025年9月12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相关反馈进行核查;
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
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
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 号》《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
核查结果,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聘用或劳动关系的在
职员工。前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
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