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3 名委员会全部出席。会议由召集人宋
又强先生主持。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
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 70059436_J01 号):2024 年度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442,830,242.88 元,业绩基数为 309,674,984.51 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业绩基数为 117,730,495.69 元,净利润增长率为 11.98%。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与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到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触发
值,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
应第三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9.822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
司作废。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一)
宋又强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二)
王鸣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三)
郑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