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5 证券简称:锐捷网络 公告编号:2025-032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相关规定,鉴于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含公司)连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已超过 10 年,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和客观性,公司拟变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
并确认无异议。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
规定。
务所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网络”或“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8 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截至 2024 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61 名,
注册会计师 275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39
名。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7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23 亿元。
及的主要行业包括:金融业,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等。
偿限额 1.20 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
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的情形,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
处分 1 次,涉及事务所从业人员 20 名。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红,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合伙人,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最近三年签署福日股份、华
映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波君,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
经理,2011 年 12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 10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
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业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学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 13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0 年加入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
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
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含税费用合计拟为 136 万元,其中: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 36 万元。预计 2025
年度审计费用较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减少 1.50 万元。审计费用的定价主要是根据
公司业务的复杂程度、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以及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
定。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
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
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
有限公司(含公司)连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已
超过 10 年,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
审计服务需求,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及相关执业准则有关规定,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对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的监督管理,公司审
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8 月决定启动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经履行相
关程序,公司拟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拟聘任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
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希格
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
求。本次公司变更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
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五)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特此公告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