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5-058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普蕊斯(上
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拟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五)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9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
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
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5.00 为等额选举
关于选举马宇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 会议审 议通 过 。 具体内 容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提案 1.00-3.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
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中,提案 4.00 需逐项表决。
(3)提案 5.00 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提案 5.00 以提案 1.00 审议通过为前
提 条 件 。 相 关 人 员 简 历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
告》。本次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 1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4)提案 4.05 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进行回避,且不可接受其他股
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
托人的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请见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
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在 2025 年 9 月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世界贸易大厦 23 楼(信封上请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世界贸易大厦 23 楼
邮编:200001
联系人:赖小龙
联系电话:021-60755800
传真号码:021-60755803
电子邮箱:IR@smo-clinplus.com
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1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1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任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普蕊斯(上海)医
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或本单位)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无
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下列提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及备案的议案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
议案
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
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
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
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5.00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的议案 1人
关于选举马宇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1、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
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
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 3: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 法人股东法定
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姓名
号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