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20 0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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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视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魅视科技使用自有资金
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为人民币 21.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2,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159,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590,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了“司农验字[2022]2100010035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9,559.05
加: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                                   435.68
  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37.62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7,912.89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8,450.76
                项目                      金额
  其中: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13,626.77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                            8,468.70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 8,468.70 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实施。由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资产收益,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使用
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运营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三)投资品种
  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及存款类产
品,不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定期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必须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第十一条的要求。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
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
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
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目前
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
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九)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
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计和监督;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财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本次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
置、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综合考虑
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现金管理项目进行了充分分析、论证。本次
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1 亿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资产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自
有资金和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购买的单个投
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本
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运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
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
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
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
超过 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且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最大化。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相关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德昌           谢   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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