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088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叶柏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信。叶柏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叶柏林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叶柏林
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
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叶柏林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股份锁定承诺
如下: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其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其承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另将遵循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的公告程
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柏林先生通过泰安金程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公司 307,204 股股份。叶柏林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叶柏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谨向
叶柏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
工代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李国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国强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李国强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李国强先生简历如下:
李国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
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基通仓储国际贸易
(深
圳)有限公司技术部固件工程师;2005 年 9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深圳芯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研发部高级固件工程师;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蓝略科技(香
港)有限公司研发部资深固件工程师;2007 年 6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深圳市硅
格半导体有限公司研发部资深芯片工程师、项目经理;2014 年 10 月至今,任公
司芯片系统工程师;2020 年 2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国强拥
有多年芯片电路设计和项目管理经验,研发成功多款存储控制芯片和多种 IP 核,
系国内首批 eMMC 和 SD5.0 闪存控制芯片的设计者之一。
截至目前,李国强先生通过泰安金程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597,341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