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
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儒竞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3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59.0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99.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4,885.63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20,068.6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4,816.95 万
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额
合计 98,187.20 98,187.20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4,816.95 万元,扣除前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 116,629.75 万元。目前,公司正
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出现部
分闲置的情况。
三、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实施、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并确
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其投资产品属于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且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
(三)资金来源、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有效期自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 年 9 月 25 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前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 年 9 月 25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
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
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
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及子公司进
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75,000.00 万元)和不超过
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轩宇 祁 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