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科光电: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9 19: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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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2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有资金 30,000 万元)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投资种类       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 、自有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埃科光电”)于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人就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投资,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
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
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埃
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69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7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3.33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511.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
字[2023]230Z0183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金投入金额
      埃科光电总部基地工业影
      像核心部件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金投入金额
        合计         111,944.79   111,944.79    29,840.30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
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闲置自有资金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
投项目正常进行。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投资,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且公司投资产品不用于
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业机构进行审计。
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
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投资产品的性质,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正常生产
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埃科光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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