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3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董宁先生主持,应到董
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有利于建立和完善
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
下,遵守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关联董事
叶加圣、曹桂平、杨晨飞、邵云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审议。非关联
委员同意本议案,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
作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
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关联董事
叶加圣、曹桂平、杨晨飞、邵云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审议。非关联
委员同意本议案,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
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
拆细、缩股等事宜,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
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回购、注销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股票权益的处置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约定办理;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
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
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
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
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关联董事
叶加圣、曹桂平、杨晨飞、邵云峰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2)。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