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5-113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
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本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概述
向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阳农村商业银行”)申请
项目四期部分商业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为迈尔斯通公司银行借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17,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相关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迈尔斯通公司 100%股权以 6,346.72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攀枝花市健丰物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健丰物流”)。迈尔斯通公司继续以上述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本
公司继续为迈尔斯通公司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另外,根据合同约定,
公司对迈尔斯通公司在简阳农村商业银行的借款所提供的保证担保,健丰物流力
争在长风丽景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后 1 年内由健丰物流或其指定的其他主体或
资产完成担保置换,本公司不再承担担保责任。若因简阳农村商业银行不同意双
方制定的担保置换方案从而导致无法完成上述置换的,在公司的担保被置换前,
健丰物流应保证公司不会因迈尔斯通公司的该债务问题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否则
本公司在实际履行了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迈尔斯通公司或健丰物流追偿,同时,健
丰物流同意向公司上述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司获悉根据迈尔斯通公司与简阳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
《借款合同》的约定,迈尔斯通公司已经出现违约情形,迈尔斯通公司余额为
还款义务,或未能与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达成一致,公司可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概述
公司于近日收到简阳市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件,就前述迈尔斯通公司银行
借款事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简阳农村商业银行向迈尔斯通、本公司等方提起
诉讼。
原告: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李
勤
根据原告出具的《民事起诉状》,简阳农村商业银行与迈尔斯通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迈尔斯通公司提供 17,000 万元借款,借
款期限为 120 个月,自 2018 年 12 月至 2028 年 12 月,借款利率为在基准利率基
础上上浮 60%。迈尔斯通公司以其开发的“绵世·溪地湾”项目四期部分商业房
产为前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自然人李勤为前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金额为 17,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相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照基准利率上浮 45%执行。
月,
《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利率调整为“五年期 LPR+245.5BP”,并于每年 6 月进
行一次调整。
现迈尔斯通公司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原告已申请成都公证处出具
《执行证书》。因《补充协议》、《贷款利率转换协议》未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的公证书,故原告就前述借款利息(包括罚息、复利)部分向简阳市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原告请求如下:
复利)1,202.51 万元;
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保证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就本次诉讼涉及的借款事项,迈尔斯通公司已偿还借款本金
括罚息、复利)1,202.51 万元未还。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存在健丰物流提供的反担保,如出现相关风险,公司将及
时采取追讨、诉讼等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四、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约 1,175.6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诉讼、仲裁事项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
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