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3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议案4《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地点: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
摩智能”或“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星
期四)下午2:30在公司(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 2025 年 9 月 18 日 上 午 9:15-9:25 和 9:30-11:30 , 下 午
年9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5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
表股份262,382,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95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197人,代表股份3,022,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7人,代表股
份3,022,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
票 的中小 股东197 人 ,代表股份 3,022,98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通过视频及现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大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09,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624%;反对 8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6,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571%;反对 8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714%;弃权 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1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06,8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613%;反对 8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4,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677%;反对 8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688%;弃权 6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06,8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613%;反对 8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4,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677%;反对 8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688%;弃权 6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3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06,8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613%;反对 8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4,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677%;反对 8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688%;弃权 6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3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4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04,8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606%;反对 83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2,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016%;反对 83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350%;弃权 6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3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5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15,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646%;反对 83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32,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555%;反对 83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350%;弃权 5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9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6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15,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646%;反对 83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32,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555%;反对 83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350%;弃权 5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9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7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475,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495%;反对 87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290%;反对 87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615%;弃权 5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9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8 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12,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635%;反对 83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9,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563%;反对 83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342%;弃权 5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9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9 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17,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653%;反对 83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34,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151%;反对 83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54%;弃权 5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9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15,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646%;反对 8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32,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555%;反对 8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268%;弃权 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7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14,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641%;反对 8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31,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059%;反对 8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765%;弃权 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7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