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因此 2025 年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8 人调整为 7 人,首次授予股数由
益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以上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 2025 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7.90 元/份的
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85.00 万份股票期权。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