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發發售通函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發行人」)
中 國 民 生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
(股份代號:01988)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
則」)第37.39A條刊發。
請參閱本公告隨附有關該計劃的日期為 2025 年 9 月 17 日的發售通函(「發售通
函」)。誠如發售通函所披露,根據該計劃將予發行的中期票據(「票據」)擬僅供專
業投資者(定義見上市規則第37章)購買,且該計劃已經以及票據(以將於香港聯
交所上市的票據為限)將以此為基礎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發售通函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管轄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售股章程、
通告、通函、宣傳冊或廣告,且並非向公眾人士發出邀請以就認購或購買任何證
券作出要約,亦非供傳閱以邀請公眾人士就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作出要約。
發售通函不應被視為認購或購買發行人任何票據的誘因,亦無意作出有關誘因。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執行董事為高迎欣先生、王曉永先生及張俊潼先生;非執行
董事為劉永好先生、史玉柱先生、宋春風先生、趙鵬先生、梁鑫傑先生及林立先
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曲新久先生、溫秋菊女士、宋煥政先生、楊志威先生、程
鳳朝先生及劉寒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