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环科技: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8 17:07: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者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差错是指报出的年报信息中有瞒报、错报、漏报的
情况,使用这些信息将导致或者已经导致公司年报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的。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分)公司负责人、
各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原则;
  (二)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三)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六条 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责任追究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七条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
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违反《公司章程》《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者造成不良影响
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者造成不良影
响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者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
  第十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
辩的权利。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
  第十一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包括: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六)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分)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
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出现属于责任追究范围的事件时,公司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具体确
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对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废止。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楚环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