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股份: 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8 0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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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总经理沈朝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8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股
份来源为 IPO 前取得的股份、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的股份
以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沈朝晖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000 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0.16%,不超过其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
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上述计划减持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沈朝晖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281,000股
持股比例         0.64%
             IPO 前取得:1,029,000股(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252,000股(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沈朝晖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2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1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2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17 日~2026 年 1 月 1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及股权激励取得(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事、高管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沈朝晖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其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其亦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五十。另,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将向公司申
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
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计划系减持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减持规定实施减
持计划,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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