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昱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能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
责昱能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号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制定持续督导计划,并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依据工作计划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昱能科技签订《保荐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昱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能科技业务情况,对昱能科技开展
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昱能科技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昱能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在本持续督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等事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培
训、口头交流等形式督导昱能科技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已督促昱能科技依照相关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建立健全相关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内部控制制度,且得到了有效执行,
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存在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失效的情况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建立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严格执行,并已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大遗漏 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保荐机构对昱能科技的信息披露文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在持续督导期内,昱能科技及其控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在持续督导期内,昱能科技及其控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承诺的情况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持续督导期内,昱能科技不存在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
况
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在持续督导期内,昱能科技未发生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该等情形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求,并已按规定对昱能科技进行了
现场检查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
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
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 在持续督导期内,昱能科技不存在
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该等情形
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
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
在重大异常;(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
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重大风险事项
随着新能源在全球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不断提高以及能源互联网快速发展,光
伏等可再生能源行业持续面临技术升级与产品研发的压力,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准
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能及时实现研发技术创新,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
风险。此外,知识产权是公司进行技术升级,持续进行产品研发的重要保障。公
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与竞争对手的专利回避,但不能完全消除侵犯第三方专
利的风险,亦不能完全排除少数竞争对手采取诉讼的市场策略,利用知识产权相
关诉讼等影响公司市场拓展的风险。
组件级电力电子设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人才和技术是行业厂商赖以
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在人才方面,随着光伏等新能源行业的持续发展,人
才竞争将不断加剧,若公司核心技术研发人才离职或无法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短
期内招聘到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可能影响到公司的技术升级和产品创新,对公
司的持续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在技术方面,公司注重各类核心技术的研究和开
发,通过多年生产积累和研发创新,积累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公司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格的保密制度与有效的激励机制,为技术保护奠定了
基础。若未来公司因保护措施不足而导致核心技术泄露,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公司的技术优势并产生不利影响。
当前,光伏行业面临的市场机会十分广阔。基于对行业前景的良好预期,不
断有新厂商加入该领域进行产品研发和产能扩张,因此导致行业竞争不断加剧、
产品价格及毛利率出现下滑。
在前述竞争压力的背景下,公司的组件级电力电子产品亦可能受到潜在厂商
新进入导致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为此,公司将持续强化研发创新能力,加速
产品升级迭代并不断丰富产品矩阵。同时也将持续加强品牌建设,完善全球营销
网络的建设,积极开拓更多潜在客户,确保公司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保持
领先优势。
公司积极开展全球化业务布局,兼顾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区域,通过在美国、
荷兰、澳大利亚、墨西哥等地成立子公司,进行产品的全球市场推广和销售。目
前,相关国家出于扶持本土制造业等目的,出台了一系列限制光伏产品进口、提
高产品关税等政策,形成了较大的贸易壁垒,进而使得境外经营风险加剧。
公司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可增强公司抗局部市场波动的能力,分散贸易摩擦风
险。如未来公司境外主要销售国家或地区就相关产品进一步发起或加大贸易摩擦
和争端,或者因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出台不利于公司产品进出口的相关贸易及关
税政策,将会对公司的境外业务开拓和境外市场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由于能源危机期间前置了部分需求,叠加电价小幅回落、补贴退
坡等影响,产业链经历了激烈的去库存周期。在此背景下,公司的存货余额也维
持在较高水平。
公司已同步加强了销售力度,实时调整海外仓库的备货量,不断提升存货管
理水平。如未来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市场价格下降,可能
存在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
公司海外业务结算以美元、欧元为主。如果相关货币汇率变动较大,将对公
司的产品出口及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通过远期结售
汇及外汇衍生品等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当前,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外币汇率受到全球政治、国际经济环境等多种因
素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仍存在因为汇率波动影响公司收益水平的风
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比
本报告期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增
(1-6月)
减(%)
营业收入 651,352,491.47 898,969,199.67 -27.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136,190.79 87,813,095.25 -9.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929,726.07 240,385,802.56 -80.89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688,229,460.89 3,604,389,301.78 2.33
总资产 4,810,266,468.95 4,618,147,736.95 4.16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上年同期
(1-6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56 -8.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56 -8.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7 2.40 减少0.2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9.01 6.30 增加2.71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场的新增装机量下降影响。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 36.05%和 36.84%,主要是公司利润
总额下降与收到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增加共同导致。
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下方面:
(一)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工信部第五批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
条件》的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建有浙江省昱能微逆变
器研究院、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公司参
与制定了 16 项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其中作为第一起草单位起草了《光伏
发电并网微型逆变器》 团体标准。
公司非常重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持续研发,经过多年的投入与积累,形成
了较强的研发创新优势。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授权知识产权 212
项,其中发明专利 95 项。此外,公司还拥有一支以国际先进的研发理念为依
托、专注于组件级电力电子设备及户用、工商业用储能系统的国际化科研人才
队伍,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背景和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262 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 49.90%,为公司技术和
产品的研发创新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光储一体化产品布局优势
当前,新型储能作为保障连续电力供应的首选解决方案及核心技术,其与
光伏发电相结合的应用模式已经成为全球新能源发展的普遍共识。公司紧跟行
业发展趋势,以自主研发创新为基础,持续优化升级产品线,构建了以微型逆
变器为核心的三大光储一体化产品布局,包括应用于阳台微光储市场的光储混
合微型逆变器、应用于户用光储市场的单相及三相储能逆变器以及应用于工商
业光储市场的储能产品。
光储一体化产品布局的优势,不仅能够使得公司的产品矩阵更加丰富,更
好地满足客户的多元需求,提升客户黏性,也能够促进公司不同系列产品之间
的协同销售,提升销售规模。
(三)产品认证优势
目前,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均制定了光伏产品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并对
光伏产品采用产品认证或列名的形式进行监管。公司的微型逆变器及能量通信产
品、智控关断器、户用及工商业储能产品等均已经在中国大陆及美洲、欧洲、澳
洲等 150 多个国家及地区实现销售,并取得了 150 多项国内外有效认证证书或相
应列名。全球主要市场的产品认证优势,不仅有利于公司产品快速拓展市场,也
提升了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认可度。在产品通过相关认证或列名并形成规模化业务
合作的背景下,基于产品品质可靠性、采购供应稳定性以及售后服务便利性等方
面的考虑,下游客户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有利于公司与下游客户形成较为稳定
的互信合作关系,进而形成较强的客户粘性和稳定性。
(四)全球化业务布局及目标市场本土化服务优势
公司积极开展全球化业务布局,兼顾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区域,通过在美
国、荷兰、法国、澳大利亚、墨西哥、巴西、新加坡等地成立分子公司,不断
完善全球营销网络建设。此外,公司优先聘用目标市场本土员工,积极实现本
土化经营以更好地服务当地客户,积累形成了全球化业务布局及目标市场本土
化服务优势,不断提升市场开拓、营销和服务的能力。
(五)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非常注重品牌形象的塑造和推广,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
优异的产品性能,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公司微型逆变器产品
曾先后获得“法国顶级光伏逆变器品牌”、“浙江制造精品”、“浙江省科技进
步二等奖”、“浙江省出口名牌”等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入围 PVBL 全球光伏品牌 100 强榜单、2025 中国光伏逆变器
上市企业 15 强榜单、2025 中国储能系统企业 20 强榜单,荣获 2025 届 SNEC“兆
瓦级翡翠奖”,此外,公司获得权威调研机构 EUPDResearch 颁发的 2025 德国、
荷兰和法国“顶级创新逆变器奖”,连续 6 年获得 EUPD 的顶级认证。公司的产
品及项目应用得到了行业媒体和权威机构的肯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在全球光储业
务领域内的品牌影响力。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元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58,662,240.85 56,618,736.15 3.61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 58,662,240.85 56,618,736.15 3.6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9.01 6.30 增加 2.71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二)研发进展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已授权知识产权 212 项,其中发明专利
公司新增已授权发明专利 4 项、实用新型新增 11 项、外观设计专利 5 项,软件著
作权 4 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10 4 216 95
实用新型专利 3 11 101 53
外观设计专利 0 5 28 28
软件著作权 4 4 36 36
其他 0 0 0 0
合计 17 24 381 212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工商业储能产品在海外市场取得突破,截至 2025 年 6 月
一致。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79,777.53 万元,募集资金的
使用及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03,699.49
募投资金项目投入 B1 31,250.47
超募资金投向:永久性补
B2 140,000.00
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回购股份 B3 16,182.11
超募资金投向:储能产品 B4 809.50
产业化项目
截至期初累 超募资金投向:分布式光 B5 172.86
计发生额 伏 、储 能 电 站 建 设项 目
[注 1]
超募资金投向:昱能 30MW B6 634.28
分 布式 光 伏 电 站 建设 及
运营项目
购买理财产品 B7 106,563.53
其他[注 2] B8 11,592.48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C1 3,653.09
超募资金投向:永久性补 C2 -
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回购股份 C3 -
超募资金投向:储能产品 C4 809.50
产业化项目
本期发生额 超募资金投向:分布式光 C5 156.11
伏 、储 能 电 站 建 设项 目
[注 1]
超募资金投向:昱能 30MW C6 4,073.32
分 布式 光 伏 电 站 建设 及
运营项目
购买理财产品[注 3] C7 -66,756.88
其他[注 4] C8 2,033.45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D1=B1+C1 34,903.56
截至期末累 超募资金投向:永久性补 D2=B2+C2 140,000.00
计发生额 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回购股份 D3=B3+C3 16,182.11
项 目 序号 金 额
超募资金投向:储能产品 D4=B4+C4 1,619.00
产业化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分布式光 D5=B5+C5 328.97
伏 、储 能 电 站 建 设项 目
[注 1]
超募资金投向:昱能 30MW D6=B6+C6 4,707.60
分 布式 光 伏 电 站 建设 及
运营项目
购买理财产品 D7=B7+C7 39,806.65
其他 D8=B8+C8 13,625.93
E=A-D1-D2-D3-D4-D5- 79,777.53
应结余募集资金 D6-D7+D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9,777.53
差异 G=E-F -
[注1]根据公司2025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内容及地点并调整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同意“昱能150MWH分
布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的项目名称变更为“分布式光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注2]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5,135.9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
益6,340.23万元,以及募集资金账户外币折算汇兑收益和手续费等116.35万元
[注3]包括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4,074.35万元,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或提
前赎回募集资金100,831.23万元
[注4]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58.0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制定了《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
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
南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
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募
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业务中心增加设立昱能欧洲公司及
昱能美国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及两家子公司分别与银行及保荐
机构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刊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设立的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对应募集资金分别转
至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新设立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及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中。账户注销后,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针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变更并
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相关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
泰州昱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昱能),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后专项存储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4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新建项目的议案》,相关项目实施主
体为公司子公司嘉兴昱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昱中)及孙公司芜湖昱
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昱畅),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后专项存储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14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
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昱能 30MW 分布式
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项目”实施地点,对应新增项目实施主体为重庆昱丰晨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昱丰晨)、常熟昱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常熟昱中)、浙江昱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昱同)、连云港昱中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昱中)、重庆互创联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重庆互创)、肥城润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肥城润能)和
扬州昱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昱中),随着项目开发进度逐步新
增具体项目实施主体,新增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专项存储投入
的超募资金并与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 2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 折合人民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币余额 币种 备注
公司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昱能 19380401040
有限公司嘉兴科技 29,928.07 CNY 29,928.07
科技 088999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昱能 33050110836
有限公司嘉兴科技 21,310.11 CNY 21,310.11
科技 109668899
支行
昱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7191632271
科技 公司嘉兴分行 0109
昱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3489999101
科技 公司嘉兴分行 3000198523
昱能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 80188005666
科技 公司科技支行 66
昱能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89010122000
科技 公司嘉兴分行 59220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023 年 10
昱能 86010078801
股份有限公司嘉兴 0.00 CNY 0.00 月 12 日办
科技 300001526
分行 理销户手续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昱能 19380401040
有限公司嘉兴科技 0.00 CNY 0.00
科技 012239
支行
昱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3489999101
科技 公司嘉兴分行 300020147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023 年 10
昱能 86010078801
股份有限公司嘉兴 0.00 CNY 0.00 月 12 日办
科技 100001544
分行 理销户手续
昱能 OSA3348999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欧洲 99930100007 56.34 EUR 473.45
公司离岸业务中心
公司 93
[注]
昱能 OSA3348999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美国 99930100006 118.52 USD 848.48
公司离岸业务中心
公司 20
昱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3489999101
科技 公司嘉兴分行 3000286168
嘉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3489999101
昱中 公司嘉兴分行 3000290349
开户 折合人民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币余额 币种 备注
公司 余额
芜湖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3489999101
昱畅 公司嘉兴分行 3000297361
销户手续
江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3489999101
昱达 公司嘉兴分行 3000345810
理开户手续
泰州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3489999101
昱能 公司嘉兴分行 3000294743
重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3489999101
昱丰 352.37 CNY 352.37
公司嘉兴分行 3000355151
晨
常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3489999101 月 23 日办
昱中 公司嘉兴分行 3000355303 理开户手续
浙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3489999101
昱同 公司嘉兴分行 3000355227
连云 2024 年 1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3489999101
港昱 207.38 CNY 207.38 月 13 日办
公司嘉兴分行 3000363000
中 理开户手续
重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3489999101
互创 公司嘉兴分行 3000366344
月 27 日办
肥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3489999101 理开户手续
润能 公司嘉兴分行 3000366019
扬州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3489999101
昱中 公司嘉兴分行 5003001194
开户手续
合计 79,777.53
[注]根据公司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分别对昱
能欧洲公司和昱能美国公司实缴出资各500.00万美元,以实施“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向昱能欧洲公司出资216.00万欧元,向昱能美
国公司出资278.00万美元
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凌志敏和罗宇浩分别直
接持有公司股票 22,721,373 股和 19,380,344 股,本期直接持股数未发生变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