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7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 次 会 议 的 通 知 已 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 在 《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发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
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下午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尹红宇先生主持。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进行见
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79人,代表股份287,623,32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67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委托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280,261,66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797%;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475人,代表股份7,361,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8873%。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2,66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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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18%。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66,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544%;反对4,870,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461%;弃权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4%。
表决结果:同意282,656,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1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61,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941%;反对4,87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288%;弃权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71%。
表决结果:同意282,692,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8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8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97,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60%;反对4,849,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722%;弃权8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8%。
表决结果:同意282,668,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4,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540%;反对4,860,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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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098%;弃权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61%。
表决结果:同意282,664,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84%。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69,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977%;反对4,877,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314%;弃权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10%。
表决结果:同意282,596,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0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01,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050%;反对4,917,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623%;弃权10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28%。
表决结果:同意282,593,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98,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604%;反对4,873,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803%;弃权1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93%。
表决结果:同意282,656,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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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1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61,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862%;反对4,831,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323%;弃权1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14%。
表决结果:同意282,654,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60,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705%;反对4,824,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406%;弃权1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9%。
表决结果:同意285,535,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40,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269%;反对1,945,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064%;弃权1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高俊强律师、冯琪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
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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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