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5-040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
变更的议案》,对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变更。
一、会议召开情况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详见公告 2025-037)。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18 人,代表股份 3,363,300,5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4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281,081,92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9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15 人,代表股份 82,218,60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8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17 人,代表股份 110,962,4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8,743,85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15 人,代表股份 82,218,60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83%。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6,397,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0788%;弃权 620,8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059,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6.7429%;反对 36,282,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976%;弃权 620,873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595%。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8,544,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3720%;反对 54,190,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112%;
弃权 564,7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06,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0.6538%;反对 54,190,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372%;弃权 564,773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09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8,181,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3611%;反对 54,5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234%;弃权 521,1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42,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0.3260%;反对 54,5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043%;弃权 521,173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69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发生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57,030,4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36%;反对 5,141,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29%;弃权 1,128,1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92,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4.3494%;反对 5,141,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40%;弃权 1,128,136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16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决议;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