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7 18: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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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余姚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目         录
议案一《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
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7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24 日 13: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签到时间:2025 年 9 月 24 日 13:00-13:3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楼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朗
霞街道朗马路 188 号)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高炎康先生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二、宣读议案
      议案一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
   三、审议、表决
   四、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设会务组,由公司证券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项的处理。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
东参会登记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
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
表决和发言。特殊情况下,应经会议会务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
入表决权数。
  四、会议召开期间,股东及股东代表如有问题质询,不应打断会议报告人的
报告,应当先向会务组登记并提交问题,由公司统一安排答复。所有问题应围绕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
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在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时不进行发言。股
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
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
并以打“√”表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在“回避”栏打“√”表示,多选或不
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本次股东会共一个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且为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果,在公司未发布公告之
前,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
 六、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
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
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一: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顺利实施,充
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订《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0)、《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1)、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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