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健全监管体系、防范财务风险、保护股东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组成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包含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财务会计报告制度、会计机构与人员
管理、财务内部稽核制度、子公司财务管理等部分。
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统称“子公
司”);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基本原则
• 合法性原则:财务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接受
监管部门及内部审计监督。
• 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原则:实行 “总部统筹、子公司落实” 二级管理,
重大财务事项由总部审批,日常管理由子公司负责。
• 风险防控原则: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关键岗位轮岗、授权审批等
内控制度,防范资金风险、舞弊风险及合规风险。
• 信息真实原则:会计核算保证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
得随意修改或删除会计数据。
• 保密原则:财务人员对公司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授
权不得向外界泄露(法律规定除外)。
第二章 会计核算与政策管理
第四条 会计核算基础规范
• 核算依据: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凭合法有效原始凭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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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验收单等)记账,严禁白条入账。
• 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 外币业务处理:外币业务按当月月初即期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当日外汇
牌价中间价)折合记账本位币;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兑换的交易,按实际采用的
汇率(即交易实际成交价)折算。月末外币货币性项目(如现金、银行存款、应
收账款、应付账款、借款等)余额按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进行调整。
由此产生的折算差额需按规定计入损益或资本化。
• 外币会计报表折算:
• 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
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按发生时即期汇率折算。
• 利润表中收入和费用项目按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
年折算后年末数,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利润分配项目计算。
• 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
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相关差额全部或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 计量原则:资产按实际成本初始计量,后续计量采用历史成本、可变现
净值、现值等属性,遵循权责发生制与配比原则。
第五条 会计科目与账务处理
• 科目设置: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业务特点设置(如“应收账款”
“固定资产”“研发费用”等),子公司需与总部保持科目口径一致。研发费用
按项目明细核算,区分资本化与费用化支出。
• 账务处理要求:会计凭证经审核后记账,记账后不得随意涂改,错账更
正按规范流程处理。每月结账前需核对账证、账账、账实一致性,编制银行存款
余额调节表,确保无未达账项长期挂账。
第六条 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一)会计政策
公司统一执行国家会计准则及总部制定的会计政策(如收入确认方法、折旧
计提方法等),子公司不得擅自变更。会计政策变更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法律
法规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变更后能提供更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变更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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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由财务本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及影响,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执
行,重大变更需披露。主要会计政策包括:
•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 收入确认原则:以控制权转移为确认时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
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客户在履约时即取得并消耗经济利益;客户能控制履
约过程中在建商品;履约产出商品不可替代且有权就累计已完成部分收款。该类
义务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进度无法合理确定时,按已发生且预计可补偿成本确
认)。某一时点履行的义务,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判断依据包括收款
权利、法定所有权转移、实物占有、风险报酬转移、客户接受等)。
• 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 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享有
可变回报、能影响回报金额),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以母子公司财务报表
为基础,按统一会计政策编制,抵销内部交易影响。
(二)会计估计
会计估计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存货可变现净值等,
基于最新信息合理确定。估计变更需经财务总监审核,按影响金额大小提交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得利用变更操纵利润。主要会计估计
包括:
• 坏账核算: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款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现金流量差额
的现值计量信用损失。信用风险特征不同的应收款单独减值测试,其余按组合估
计,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
计预期信用损失。坏账确认标准:债务人破产或死亡后无法收回,或逾期未履行
偿债义务超三年且明显无法收回。
• 存货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领用时一次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 - 至
完工成本 - 销售费用 - 税费)孰低计量,按单个项目计提跌价准备(数量多、
单价低的按类别,同类难以分开的合并计提);以前减记因素消失时,在原计提
范围内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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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投资核算:对子公司用成本法,对联营、合营企业用权益法。初始
投资成本大于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小于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并调整成本。期末检查,存在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恶化等情
况时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 固定资产:为生产、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且使用寿命超 1 年的有
形资产,按成本入账,折旧采用直线法,残值率 5%。具体折旧年限及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5-30 年(3.80%-3.17%);厂房装修及修缮 5 年(19.00%);
机器设备 10 年(9.50%);运输设备、电子设备 5 年(19.00%);其他设备 3-5
年(33.33%-19.00%)。
• 在建工程: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实际成本计量,达到状态时转入固
定资产(未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竣工后调整原值但不调整已提折旧)。
期末对有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准备。
• 无形资产:外购按取得成本入账,内部研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费用化,
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成本。使用寿命有限的按直线法摊销(如软件
备。
• 其他资产:开办费在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损益;长期待摊费用自受益
日起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无法使以后期间受益的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 借款费用:专门借款在资产支出、借款费用发生且购建活动开始时资本
化,金额为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资本化率(单笔为借款利率,多笔为加权平
均利率)。非正常中断连续超 3 个月暂停资本化,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停止。
• 预计负债: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且金额可可靠计量时确认。最佳估计数按金额范围平均数、单个项目最可能金额
或多个项目概率加权确定;预期补偿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不
超过负债账面价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复核账面价值,按当前最佳估计数调整。
第三章 财务管理体制与机构设置
第七条 决策与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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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会:审议批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投融资计划、注册资本变更
等重大财务事项。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审批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融资方案、重大
资产处置等,监督财务制度执行。
• 审计委员会:定期检查财务报告真实性,评估内控制度有效性,提议聘
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 经理层: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落实财务预算,审批日常经营财务事项,
向董事会报告财务工作。
第八条 财务机构与人员配置
(一)总部财务机构
• 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作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统
筹财务管理,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 财务本部:下设会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税务管理
等岗位,可进一步细分应收组、应付组、出纳组、总账税务组、成本责任中心组,
各组各司其职、协同合作。
(二)子公司财务机构
子公司按需设立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业务受总部财务本部指导;
子公司财务人员任免需符合公司规定。
第九条 关键岗位职责细化
(一)财务总监核心职责
• 组织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政策、预算管理办法及内控流程,确保合
规性与可操作性。
• 参与公司发展战略、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提供财务测算支持;审核融
资方案,控制资本成本与财务风险。
• 审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确保数据真实完整;监督预算执行、
资金使用及资产安全,异常情况及时预警。
• 制定财务人员培训计划,提升专业能力;考核子公司财务工作,优化财
务团队结构。
(二)财务部核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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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
报表,确保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 资金管理:编制资金收支计划,统筹资金调度;审核付款申请,控制资
金风险;管理银行账户,定期核对银行对账单。
• 预算管理:参与组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跟踪预算执行,分析差异并提
出改进建议。
• 资产管理:建立资产台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盘点;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审核资产处置申请。
• 税务管理:按期申报纳税,办理税收优惠备案;制定税务筹划方案,降
低税务风险,应对税务稽查。
(三)财务人员行为规范
• 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或相关专业资质,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
识。
• 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
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印章与票据需分人保管。
• 工作交接要求: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须移交全部经管会计工作,未办
交接不得调动或离职;一般人员交接由直接上级监交,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交接由
总部财务部派人监交。
• 会计岗位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需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
第四章 资产管理细化
第十条 货币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超过规定限额,超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严禁白
条抵库、挪用现金。现金收支当日入账,每日盘点,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 银行存款管理: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注销经财务总监审批,由财务部
统一管理。支付款项凭审批后单据办理,银行印章分人保管(财务专用章与法人
章分离)。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非出纳人员审核,未达账项及时跟
踪清理。
第十一条 应收款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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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管理:客户需按公司政策进行信用评级,建立信用档案,按信用等
级制定授信额度与回款期限。
• 台账与催收:财务部建立应收账款台账,每月跟催对账,逾期款项由业
务部门牵头催收,法务部门提供法律支持。逾期 3 个月以上列为重点催收对象,
制定专项方案;逾期 3 年以上且无收回可能的按坏账核销流程处理。
• 坏账处理:坏账核销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债务人破产证明、诉讼
文书等证据,经财务总监审核、经理层或董事会审批后核销。已核销坏账日后收
回及时入账。
第十二条 存货管理
• 盘点与清查:实行永续盘存制,仓库管理员每月盘点,年末全面盘点,
财务部监盘。盘盈计入当期损益;盘亏由责任部门说明原因,经审批后按“管理
费用”“营业外支出”等处理。
• 减值计提:资产负债表日,按单个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
• 处置流程: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技术部门鉴定、财务评估后,按
权限报经理层或董事会审批,处置收入及时入账。
• 盘点与清查:财务部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资产管理单位定期盘点,财务
部年末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由责任部门说明原因,按权限报经审批后进行相关
账务处理,相关审批文件作为记账依据。
第五章 债务与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 债务管理
• 债务分类:经营性债务(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由业务部门按合
同约定支付,财务部监督付款进度;融资性债务(银行借款、公司债券等)由财
务部制定融资计划,控制融资成本与规模。
• 融资管理:年度融资方案需经董事会审批,明确融资渠道(银行贷款、
债券等)、金额及用途,确保资产负债率合理。银行借款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利
率、期限、还款方式,财务部跟踪贷款使用情况,避免资金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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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资金支付审批
• 审批权限:日常费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大额支出(如
采购设备款、投资款)按金额分级审批,超过规定限额需报董事长审批;采购材
料款按应付账款审核流程审批。
• 支付流程:申请人提交付款申请单及相关凭证(合同、发票、验收单等);
审核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审核合规性与真实性;审批人按权限审批后,
出纳办理支付,支付后及时登记入账。
第六章 收入、成本与利润管理
第十七条 收入确认细化
• 内销收入:
i. 公司负责发货并运输的,产品发出到达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检验并签收
“发货单”时确认。
ii. 对方自提货物的,货物装车离场、客户在 “发货单” 签收时确认。
• 外销收入:
i. 执行工厂交货销售(FCA、EXW):货物装运至客户指定承运人,提交发
票和装运单,货物离场且完成出口报关、取得报关单时确认。
ii. 执行离岸价(FOB)或到岸价(CIF、C&F)销售:按合同约定发运,完
成出口报关、取得报关单和装运提单时确认。
iii. 执行到客户工厂(DAP)销售:按合同约定发运,完成出口报关、取得
报关单和装运提单,且货物到达合同约定目的地时确认。
第十八条 成本费用控制
• 成本核算:生产成本按产品归集,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按合理标准分摊至产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按部门核算,控制不合理
支出。
• 费用报销规范:费用报销需凭合法票据,注明用途、金额及经手人,经
审核审批后入账。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符合公司标准,超标准部分需专项说明
并经更高层级审批。
第十九条 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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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顺序:
i.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亏损超过 5 年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ii. 提取 10% 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 50% 可不再提取);
iii. 经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iv. 向股东分配股利(现金或股票股利)。
• 子公司利润分配需经其股东会审议,分配方案报总部财务部备案,确保
符合公司整体战略。
第七章 财务报告与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 财务报告编制
• 报告类型: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内容涵盖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半年度和年度报告)。对外报送会计报表包
括主表、附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利润分配表等);内部使用财务报告格式
自定,数据需真实客观,编报及时。
• 编制要求:子公司在月度终了后 15 日内、年度终了后 3 个月内将财务
报告报送总部,总部编制合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需经财务总监审核、经理层审
议后,报董事会批准对外披露。会计报表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
录和其他资料编制,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表间对应数
字一致,本期与上期数字衔接,变更需说明。
• 附注内容:包括公司简介、主要会计政策与估计、税项、会计报表主要
项目注释、关联方及其交易、资产抵押情况、或有事项、财务承诺、期后事项等。
• 审计要求:财务报告由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
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公司聘请具有相关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将审计报
告随同财务报告按规定期限报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 会计档案管理
• 档案范围: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银行对账单、电子数据
备份等。
• 保管要求:档案存放于防潮、防火、防盗的档案室,电子档案定期备份,
防止数据丢失。保管期限:会计凭证、账簿保管 30 年,年度财务报告永久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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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阅与销毁:内部借阅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外部借阅需董事会授权,严
禁涂改或复制档案。档案销毁需编制销毁清册,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
后,由专人监销并签字确认。
第八章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第二十二条 稽核总则
公司定期、不定期对财务核算进行稽核,稽核人员对审核事项负责,必要时
在账册簿据上签章。
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其他部门办理,且应会同报告。如遇有
意见不一致时,得单独提出,以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二十三条 账簿与凭证稽核
(一)账簿稽核
• 各种账簿记载与凭证是否相符,复核手续是否完备,当日账是否当日记
载完毕。
• 现金收付日记账收付总额与库存报表当日收付金额是否相符。
• 明细账与总账对应科目余额是否相等,是否定期核对,有无漏转;账簿
有无未经核准自行修改。
• 账簿保存方法、存放地点是否妥善,是否登记备忘簿,销毁是否符合规
定期限及手续。
(二)凭证稽核
• 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是否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数字计算是否正确。
• 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规、齐全、确实,手续是否完备。
• 凭证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装订是否完整。
• 凭证保存方法、地点是否妥善,有无保存登记记录,调阅是否按规定手
续办理。
• 签章及编号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签章是否齐全;交易事项是否及时
填制凭证,有无积压或事后补记(查明原因)。
第九章 子公司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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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管控模式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财务本部推荐或委派,对财务本部负责,定期汇报
工作。
子公司执行与总部一致的会计政策、预算制度及内控流程,不得擅自变更。
第二十五条 重大事项报备
子公司发生以下事项需提前向财务本部报备:
• 单笔超 500 万元的投资或融资;
• 资产处置(如出售核心设备、土地);
• 新增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 重大损失(单次超 100 万元)。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制度修订与解释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执行,若与后续
颁布的规定冲突,按新规定修订。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需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 2025 年 9 月 16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原财务管理
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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