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ST华嵘 公告编号:临 2025-058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拍卖的股份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蔡守平先生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 42,228,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1.59%。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拍卖
成交两笔,一笔为 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60%,竞买人为王
敏;另一笔为 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60%,竞买人为魏巍;
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拍卖成交合计 1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比例 8.30%。蔡守平持有的 7,994,729 股拍卖成交,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09%,
竞买人为郭洋。
? 本次拍卖最终成交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
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还涉及竞买人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执行法定
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蔡守平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
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 10 时起至 2025 年 7 月 23
日 10 时 止 ( 延 时 的 除 外 ) 在 淘 宝 网 司 法 拍 卖 网 络 平 台 上 ( 网 址 :
http://sf.taobao.com)对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蔡守平先生
合计持有公司 42,228,990 股股票进行公开拍卖,因无人出价已流拍。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2025 年 7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的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司法
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6、临 2025-038)。
上股东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蔡守平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 42,228,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1.59%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吉林省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 10 时起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 10 时止
(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
户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主要内容详见 2025 年 9 月
(公
告编号:临 2025-054)。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买结果情况
根据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
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买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王敏通过竞买号 W3501 于 2025/09/16 10:01:30 在阿里资产平台开
展的“被执行人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
通股)3”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46826100(肆仟陆佰捌拾贰万陆仟壹佰元)。
用户姓名魏巍通过竞买号 Z1883 于 2025/09/16 10:02:13 在阿里资产平台开
展的“被执行人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
通股)4”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46826100(肆仟陆佰捌拾贰万陆仟壹佰元)。
用户姓名郭洋通过竞买号 D3518 于 2025/09/16 10:00:00 在阿里资产平台开
展的“被执行人蔡守平持有的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 7,994,729 股股票
(证券简称:*ST 华嵘;证券代码:600421;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8”项
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41595775.52(肆仟壹佰伍拾玖万伍仟柒佰柒拾
伍元伍角贰分)。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
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其他说明事项及对公司的影响
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拍卖事
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公司
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
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及第二十二条:
“(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
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
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