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9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 月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380,600 股。前述回购的
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12 个月
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 年内实施
前述出售,未实施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
减持或转让前述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及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66)(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约定用途和有
关要求,公司计划按照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合计不超
过 5,380,600 股(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5%。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4 个月内。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
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7,289,600股
持股比例 1.5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7,289,6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5,380,6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1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380,6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2026 年 1 月 31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
拟减持原因
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时,每次披露的出售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月,公司回购专户将在任意连续 90 日
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次出售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计划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要求,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12 个月后
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并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要求履行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义
务。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 3 年内转让,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
份将予以注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回购计划,本次减持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进行后续出售,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回购报告
书》的有关规定。
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减持股数上限 5,380,600 股测算,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将由 7,289,600
股变更为 1,909,000 股,持股比例将由 1.55%减少至 0.41%,最终以减持期限届
满或者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时公司实际出售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的比例为准。
况的说明: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
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
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 2025 年 7 月 9 日~2025 年 9 月 8 日
期间卖出公司股份 5,289,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224%;宁波久尔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在 2025 年 7 月 9 日~2025 年 9 月 5 日期间卖出公司股份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除以上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
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
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
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