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96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13.1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总额的 197.28%,对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81.77 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42.56%,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融资,敞口为 5,700 万元,
期限 6 个月。该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 11,400 万元,泰达能源以不少于
票面金额的 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 5,700 万元(敞
口)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二级子公司天津市东方年华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方特种材料”)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的三级子公司润电环保(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润电
环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北新道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申请融资 2,5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由公司二级子公司天津润泰环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津润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237,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
保的余额为 214,430.65 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 220,130.65 万元,泰达能源可用
担保额度为 16,869.35 万元。
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东方特
种材料 2025 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6,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东方特种材
料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0,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 5,700 万元,泰达能源可用
互保额度为 300 万元;天津润泰 2025 年度为曹妃甸润电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39,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天津润泰为曹妃甸润电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3,790 万元,本次担
保后的余额为 6,290 万元,曹妃甸润电环保可用互保额度为 32,71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泰港工业园10号厂房西侧第三层北
半侧办公区
(3)法定代表人:孙国强
(4)注册资本:25,196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金属材料销售;
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
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办公设备销售;
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
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
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
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
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
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
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5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68,878.00 655,480.21
负债总额 627,303.97 612,872.17
流动负债总额 626,658.03 612,215.88
银行贷款总额 227,323.25 219,916.28
净资产 41,574.03 42,608.04
- 2024 年度 2025 年 1~5 月
营业收入 1,701,998.96 627,657.77
利润总额 3,941.42 1,390.81
净利润 3,387.52 1,034.01
注:2024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二)润电环保(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07 日
(2)注册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装备制造园区兴港南三路南侧、通港西一路西
侧
(3)法定代表人:李京海
(4)注册资本:10,9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固体废物治理;
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6)股权结构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5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9,738.98 54,253.48
负债总额 40,174.98 43,985.11
流动负债总额 16,974.98 10,675.11
银行贷款总额 30,820.00 35,010.00
净资产 9,564.01 10,268.37
营业收入 14,950.41 5,921.10
利润总额 563.22 652.80
净利润 575.65 656.11
注:2024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能源向华夏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
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
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5,700 万元(敞口)。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
定: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
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
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
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
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
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
日。
(5)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至 2026 年 8 月 15 日。
(1)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
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抵押权、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
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2)抵押金额:5,700 万元(敞口)。
(3)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4)抵押担保期间: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至 2026
年 8 月 15 日。
(5)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抵押物为东方特种材料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 187 号的非居住房地产,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37,438.8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9,985.10 平方米。抵押物不存在涉
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为泰达
能源向华夏银行申请的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清单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抵押物名称 房屋所有权证号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
房地证津字第
居住房地产
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德梁行”)受华夏银
行委托对抵押物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F/TJ/2509/0061/LS)。
根据《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抵押物价值为 3,880 万元。
(二)曹妃甸润电环保向建设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天津润泰与建设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
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
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
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止。
(三)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担保额
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和三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
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有利于促
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 2025 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13.16 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97.28%。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总余额为 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担保责任的情况。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