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3 证券简称:开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并于 2025 年 9
要、
月 6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通过公司内部张贴公告的方式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
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
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情况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
及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确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