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广东佳隆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办公楼 3 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其
中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出席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的股份数 239,688,7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180%。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人 ,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4,746,898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8,976,5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29%;
反对 503,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02%;弃权 208,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34,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969%;反对 503,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28%;弃权 208,4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0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王健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合法、有效。
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