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2)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
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建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63,624,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1.42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3,496,69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1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12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12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0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127,4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见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937%;
反对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6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443%;
反对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5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4,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92%;
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0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4,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92%;
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0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4,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4,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7%;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0,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