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水电: 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6 0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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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64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
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企乡村投资基金)有意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拟认购金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下同)。
  ?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 12 个月内
曾任央企乡村投资基金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央企乡村投资基金构成公司关联法人,若其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构成
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
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达到披露标
准的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
的交易。
  ?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金额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全部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相关规则确定,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央企乡村投资基金拟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认购金额不超过 8
亿元。截至目前,公司与央企乡村投资基金尚未签署相关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
董事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
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
的相关的交易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 12 个月内曾任
央企乡村投资基金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央企
乡村投资基金构成公司关联法人,若其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构成关联
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92LM5C
  成立时间:2016 年 10 月 24 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 1 号高新大厦 10 层 1007 室
  注册资本:3329439.2279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央企乡村投资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329439.2279   10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央企乡村投资基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
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且不低于本
次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金额。
  在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
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
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
发行底价。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央企乡村投资基金尚未签署相关股份认购协议。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央企乡村投资基金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基于对公司价值的
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有利于公司扩大资本规模、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
董事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根据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
则,如最终确认央企乡村投资基金为发行对象,同意公司按照上述条件与央企乡
村投资基金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公
司相关人士,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关联
交易的一切相关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未与央企乡村投资基金发生交
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
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达到披露标准
的交易。
  九、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金额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全部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相关规则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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