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 603629:利通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6 0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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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夏长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确定 2025 年 9 月 15 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以 12.55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共计 21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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