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6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者信心,控股股东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盈康”)计划自本次增
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
关规定不准增持公司股票的期间之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
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均含本数且不包
含交易费用)(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价格区
间,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持期间,海盈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海盈康出具的《关于增持上海莱士血液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 次 增 持 计 划 前 ( 截 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 ), 海 盈 康 持 有 上 海 莱 士
立福”)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支配上海莱士 437,069,656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6.58%)对应的表决权,海盈康合计控制上海莱士 1,911,647,70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0%)所对应的表决权,为上海莱士的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0),截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控
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股股东前述增持计划均已完成。除前述情况外,截至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海盈康及其一致行动人均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强投资者信心。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均含本数且不包含交易费用)。
持主体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公司股票的期间之外)。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本次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
实施并及时披露。
专项贷款实施本次增持,其中专项贷款资金占比不超过 90%。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短
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海盈康自 2025 年 5 月 22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72,935,3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10%,增持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49,999.1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2025.5.19) (2025.9.15)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海盈康 1,474,578,052 22.21% 72,935,300 1,547,513,352 23.31%
Grifols, S.A 437,069,656 6.58% - 437,069,656 6.58%
海盈康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的上市地位,也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