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股份: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6 0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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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案已审理终结;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其他当事人(一审被告、
     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山东省烟台市人
     民检察院不支持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的监督
     申请,对公司损益不构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
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送达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下简称“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撤销公司、王珍海和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三方
签订的旨在解决违规担保的《以物抵债三方协议》;请求法院
判令公司将转让财产返还给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如被
撤销后不能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判令公司予以折价补偿。
龙口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的诉讼请求,烟台
银行龙口支行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烟台市中级人民
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对终审判决
不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定驳回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的再审申请。(具体一、二审及再
审诉讼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诉讼公告)
达的《受理通知书》[烟检控民监受(2025)107 号],烟台银行
龙口支行对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鲁 06 民终
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检察院已受理其监督申请。
  二、诉讼进展情况
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已审
查终结,认为本案不符合监督条件,决定不支持烟台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的监督申请。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对公司
的监督申请,对公司损益不构成影响。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
裁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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