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4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广投
资”) 持有公司股份 8,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6020%,股份来源
为 2024 年 3 月 11 日通过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获得的股票,为无
限售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岭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44%;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余丁坤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88%;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人员唐卫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88%;副总
经理舒俊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35%;财务
负责人张改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11%;以
上股份均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取得,且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铧广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972%。
因自身资金需求,胡岭、余丁坤、唐卫岗、舒俊胜、张改英计划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
况如下:
(1)胡岭拟减持不超过 21,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236%;
(2)余丁坤拟减持不超过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222%;
(3)唐卫岗拟减持不超过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222%;
(4)舒俊胜拟减持不超过 1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209%;
(5) 张改英拟减持不超过 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078%。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
期限制,将停止减持股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8,650,000股
持股比例 9.602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协议转让取得:8,650,000股
股东名称 胡岭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85,000股
持股比例 0.094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85,000股
股东名称 余丁坤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80,000股
持股比例 0.088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80,000股
股东名称 唐卫岗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80,000股
持股比例 0.088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80,000股
股东名称 舒俊胜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75,200股
持股比例 0.083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75,200股
股东名称 张改英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28,000股
持股比例 0.031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28,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杭州铧广投资 金李梅持有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90%的股权,持有杭州铧广投
杭州通舟投资 资有限公司 35.86%的股权,并通过
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
第一组 有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 51.54%
的股权,系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
金李梅 32,918,000 36.5408%
公司、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
合计 42,268,000 46.9199% —
上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7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9972%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800,000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9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2026 年 1 月 1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协议转让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胡岭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1,25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23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1,25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2026 年 1 月 1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余丁坤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22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2026 年 1 月 1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唐卫岗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22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2026 年 1 月 1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舒俊胜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8,8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20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8,8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2026 年 1 月 1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张改英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7,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78%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2026 年 1 月 1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
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股 5%以上股东铧广投资承诺:
的通知》( 财税〔2009〕59 号)之相关规定,本公司与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之间完成重组事项后,在连续 12 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华光新材 865 万
股股权)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即:重组完成后的连续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
会对前述 865 万股股权实施减持行为。
除以上承诺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
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未作出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资金
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
间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