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65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盛锂电”)于
员,与同日公司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
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会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选举沈锦良先生、沈鸣先生、马阳光先生、李伟锋先生、匡怡纯
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史浩明先生、周豪慎先生、于北方
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 1 名职工代表董事、5 名非独立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董事林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其余董事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选举沈锦良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同意设立第三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具体如下:
召集人
专门委员会名称 成员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沈锦良 沈锦良、周豪慎、沈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周豪慎 周豪慎、于北方、马阳光
提名委员会 史浩明 史浩明、周豪慎、李伟锋
审计委员会 于北方 于北方、史浩明、匡怡纯
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
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于北方女士为会计专
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沈鸣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同意聘任李伟锋先生、林刚先生、黄振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
聘任黄振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任国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
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黄振东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
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陆海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陆海媛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
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陆海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赵家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张先林先生不
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但仍担任公司总部研究院院长职务;因公司取消监事会,
周超先生、杨志勇先生、张丽亚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12-58782831
邮箱:bod@sinohsc.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张家港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 1 号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沈鸣先生,董事,总经理,为董事长沈锦良先生之子,1982 年出生,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高级工程师。2008 年 4 月至 2009 年
年 7 月,担任华盛有限董事长助理;2011 年 8 月至 2019 年 7 月,担任华盛有限
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董事、总经理。
截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沈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901,228 股,沈鸣先
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沈锦良先生与沈鸣先生为父子
关系。沈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伟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具有工程师专业资格。1997 年 8 月至 2000 年 5 月,担任张家港
市华荣染整助剂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助理;2000 年 6 月至 2005 年 3 月,担任华
盛有限经营部总经理助理;2005 年 4 月至 2019 年 7 月,担任华盛有限副总经理;
截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李伟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08,070 股,是公
司实际控制人沈锦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伟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
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泰兴华盛总经理,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副高级工程师专业资格。1997 年 9 月至
兴华盛副总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担任泰兴华盛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
担任华盛锂电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副总经理。
截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林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447,957 股,是公司
实际控制人沈锦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林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振东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 年 6 月至 2005 年 10 月,担任张家港国泰国
际集团华宁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跟单员;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澳大利亚
卧龙岗大学商学院学习;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担任丰立集团(澳大利亚)
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0 年 8 月至 2011 年 4 月,担任丰立上海大亚洲船务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4 月至 2017 年 7 月,历任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
公室企业上市科科员、副科长、科长;2017 年 7 月至 2022 年 8 月,担任国联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南苑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江苏华盛锂
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黄振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900 股,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任国平先生,财务总监,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专业资格。1998 年 7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职于江苏沙
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2003 年 3 月至 2007 年 11 月,担任张家港泰普奇
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科长;2007 年 11 月至 2011 年 5 月,担任张家港衡
业特种树脂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19 年 7 月,担任华
盛有限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财务总监。
截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任国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93,700 股,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陆海媛女士,证券事务代表,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工程师。2006 年 3 月至 2019 年 2 月,担任华盛有限品管部副经理;
担任华盛锂电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陆海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