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邦股份: 亚邦股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5 21: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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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平台
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连云港市亚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底价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2025 年 9
月 15 日,根据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确认江苏敬业钢铁有限责
任公司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成交价为 7187.69 万元。同日,公司与敬业钢
铁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公开挂
牌转让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
让持有的连云港市亚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染租赁”)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所网站正式挂牌转让亚邦租赁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亚邦股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
  二、进展情况
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项目的成交确认书》,确认本次连云港市亚染住房
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受让方为江苏敬业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敬
业钢铁”),成交价为 7187.69 万元。同日,公司与敬业钢铁签署了产权交易合
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敬业钢铁已按照公司和产交所的要求,支付 2150
万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至产交所指定账户,作为敬业钢铁提出受让意向的担保,
并表明其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本次公开挂牌
转让子公司股权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肋钢筋生产;普通钢线材轧制(限分支机构经营);钢坯生产;废钢收购、资源
回收利用;煤气、余压、余热发电;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装卸;码头管理;
货物仓储;货物配载;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3,842.38        408,313.21
负债总额              199,046.01        203,804.39
净资产               214,796.36        204,508.81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5,122.09         906,740.79
净利润                 9,903.85           14,197.36
事、监事、高管、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
的关联关系。 经查询,江苏敬业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江苏敬业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一)产权转让标的
益。以下均称产权。
已经全额缴清。
在该股权及财产上设置抵押、质押、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
或义务。转让标的也不存在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二)标的企业
并由甲方合法持有其全部出资人权益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司评估,出具了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 1187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
项。
有)、技术资产(如有)、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许可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及资
料清单》。
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三)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批准或备案程序。
程序。
交所完成公开挂牌和/或竞价程序。
规定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
  (四)产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经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
挂牌期间产生壹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确定乙方为受让方,由乙
方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五)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柒仟壹
佰捌拾柒万陆仟玖佰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71,876,900 元〗转让给乙方。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伍仟零叁拾柒万陆仟玖佰元整 〖即:
人民币(小写)50,376,900 元〗在本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汇入江苏产权交
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已交纳的保证金转为转让价款。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双方支付完毕交易服务
费后,3 个工作日内江苏产权交易所向甲、乙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甲乙双方完成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颁发标的企业变
更至乙方名下的新的营业执照后,向产交所出具经双方盖章的股权交割确认书等
相关凭证,提示产交所将交易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六)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
下产权交易的批准。
县滨湖花园小区【336】套房产全部解除抵押登记手续,确保在股权变更前标的
企业持有资产所有权无限制、无瑕疵。
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颁发标的企
业新的营业执照之日,视为产权交易完成之日。
有关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甲方应将本合同所列五附件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
查收。如乙方在产权交割时对于材料签收清单中所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未提
出书面异议或乙方在商定日期、地点 3 次无故不到场(无故系指未提前 3 个工作
日以书面形式说明正当理由),则视为乙方确认接收,甲方不再承担因资料交付
不全或错误导致的后续责任。
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给乙方,由乙方对标的企业实施管理和控制。
业,需要办理相关证书或批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标的企业名称连云港市亚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可继
续使用,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
  (七)过渡期安排
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的企业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等手续之后封存标的企业原有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全部印鉴。若因
甲方擅自使用、复制原公章对外签署合同、文件或从事其他法律行为,由此导致
的标的企业债务、行政处罚、诉讼纠纷等,由甲方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产权交易完成当天,标的企业原有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全部印鉴销毁并同时
新刻制标的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鉴,由乙方实际控制,若因乙方或标的企
业管理层使用新公章导致标的企业对外负债、被行政处罚或被第三方索赔的,全
部由乙方承担。
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标的企业承担《资产评估报告书》之外的负债或责任,
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标的企业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标的企业进行正常
经营的除外(正常经营指维持现有租赁合同履行、物业基础维护等必要日常运营
行为,下同)。
方享有,物业费用、折旧等成本支出亦由受让方承担。
正常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八)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
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个工作日内汇入产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九)职工安置方案
方案》的规定负责妥善安置。
工大会讨论通过。
  (十)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载和披露的债权债务。
行了表述,鉴于该函证现状,甲方对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
中记载和披露的债权债务的完整性、真实性予以保证,乙方应接受并认可该现状。
标的企业过失遗漏还是故意隐瞒,均应由甲方自行承担,但标的企业进行正常经
营的除外。
  (十一)违约责任
的 10% 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但
违约金与赔偿金的总和不能超过实际损失。
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10% 承担违约责任,并要
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336】套房产(详见附件二《财产及资料清单》)抵押解除工作的或未按本合
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
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10% 承担违约责任。但该解除权应自乙方知道或
应当知道上述未披露或遗漏事项之日起 60 日内行使,逾期未行使的,视为放弃
该解除权。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
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标的企业的损失数额。
但标的企业进行正常经营的除外。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所述违约情形的。
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合法经营所需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如有)在交割日是合法
有效的,否则乙方有权解除;
  (2)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行政审批等前置程序时,甲方未在本合同
约定期限内完成内部决策、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等手续的。
  (十三)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提交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审批机
构批准后生效。
  五、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将对公司现
金流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
司健康持续发展。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若本次交易完成,公
司将不再持有亚染租赁的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及协议约定与交易对方办理上述股权转让
事宜的相关后续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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