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和胜股份
股票代码:00282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李建湘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心华路***号**栋**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李江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平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李清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平东村金昌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宾建存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 105 国道***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1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建湘、李江、李清、宾建存
上市公司、和胜股份 指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17 年公司上市后,因公司实施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减持股份及李建湘先生认购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情况发生变化。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李建湘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1041963********
住所和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心华路***号**栋**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任职情况:现任和胜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姓名:李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3211967********
住所和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平东***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任职情况:现任和胜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
姓名:李清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3211965********
住所和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平东村金昌路***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任职情况:现任和胜股份子公司中山瑞泰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姓名:宾建存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3111958********
住所和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 105 国道***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任职情况:无
(二)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李建湘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江为李建湘之胞弟,股东宾建
存为李建湘之姐夫,股东李清为李建湘之胞妹。
李建湘先生、李江先生、李清女士与宾建存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确认各方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
理,在事实上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约定各方在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之提案权、提
名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担任董事以及促使所能提名、控制的董事行使董事权
利或协议约定的权利时应保持一致行动,任何一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或措施对李
建湘先生采取排斥行为或使李建湘失去作为实际控制人地位之行动,如各方在行
使以上权利时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各方同意以李建湘先生表决意见为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为:自 2017 年上市以来至 2025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份期间,因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 2018 年和
市公司股份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建湘先生认购 2021 年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等事项综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
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协议或安排。若未来发生相
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都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总股本 合计持股数 股份变动 持股比例
序号 变动事宜
(股) 量(股) 数量(股) (%)
上市公司实施 2016 年年度
励计划
计划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建湘先
生、李江先生、李清女士减
持股份
励计划
年股权激励计划
自 主 行 权 及 回 购 注 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
权激励计划的股份
湘先生减持股份
后)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当时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 占当前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李建湘 36,703,083 30.59% 87,901,663 28.36%
李江 5,540,019 4.62% 10,476,406 3.38%
宾建存 5,470,815 4.56% 10,797,605 3.48%
李清 4,447,313 3.71% 7,940,544 2.56%
合计持有股份 52,161,230 43.47% 117,116,218 37.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37,157,677 11.99%
限售条件股份 52,161,230 43.47% 79,958,541 25.80%
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
露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建湘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江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江先生未在其他公司任职。
李建湘先生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湘潭麦肯特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董事
李建湘 湘潭龙安置业有限公司 监事
中山市湘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董事
湘潭仙女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
珠海长源信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建湘先生和李江先生
在上市公司履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
规定的情形;李建湘先生和李江先生最近三年未有证券期货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
情形;公司董事会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建湘先生和李江先生已经履行诚信义
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限制
转让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和胜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股(股) 无限售流通股(股) 质押股份(股)
李建湘 87,901,663 72,101,237 15,800,426 35,180,000
李清 7,940,544 0 7,940,544 2,430,000
李江 10,476,406 7,857,304 2,619,102 0
宾建存 10,797,605 0 10,797,605 0
注:上述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
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形式存在其他安排、是否转让方在该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
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上述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 2025 年 9 月 3 日出具了《股份登记申
请受理确认书》,新股将在 2025 年 9 月 18 日上市。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份数量(股)
(元) 本比例
大宗交易 2025/4/8 13.11 4,915,100 1.76%
李建湘 大宗交易 2025/5/8 14.37 459,100 0.16%
大宗交易 2025/5/9 14.67 142,700 0.05%
合计 5,516,900 1.9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证监会或者深交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建湘先生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为 37.78%,李建湘先生持股 28.36%,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_____________
李建湘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_____________
李江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_____________
李清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_____________
宾建存
第六节 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深交所和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中山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和胜股份 股票代码 00282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李建湘 李江 李清 宾建存
广东省中山市三 广东省中山市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心华路 广东省中山市三
乡镇平东村金昌 乡镇 105 国道***
址 ***号**栋**房 乡镇平东***
路***号*** 号***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A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52,161,230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43.47%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A 股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持股数量:117,116,218 股
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37.78%
量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不适用
源
是 □ 否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协议或安排。若未来发生相
持 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都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是□ 否■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否□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_____________
李建湘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_____________
李江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_____________
李清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_____________
宾建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