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原尚
股票代码:6038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 2193 号 2706 房
一致行动人之一: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起云路 8 号 4 栋 301 房蚁米安居宝众创空间办公
卡位 38
一致行动人之二:余丰
住所/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城衙前塱道******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1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
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方能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原尚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尚投资/ 指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转让方
广州骏荟 指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 指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
人 业(有限合伙)、余丰
受让方 指 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nda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使用“信达国际资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Sauder Global Multi Strategy
Fund-R”QFII 账户)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原尚投资以 20.36 元/股的价格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上市公司合计 5,355,800 股股份
《股票转让协议》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与受让方签署
的《股票转让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695183324X
法定代表人 余军
成立日期 2009-10-14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 2193 号 2706 房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经营期限 2009-10-14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余军持股 99.40%,边菁持股 0.60%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55C42Y
执行事务合伙人 余军
成立日期 2021-02-20
出资额 50 万元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起云路 8 号 4 栋 301 房蚁米安
居宝众创空间办公卡位 38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期限 2021-02-20 至无固定期限
合伙人信息 余军持有 10%份额,原尚投资持有 90%份额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余丰
姓名 余丰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K804***
住所/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城衙前塱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
住所/长期居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国家或者地区
住地
的居留权
余军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广州 澳大利亚长期
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原尚投资持有公司 4,14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州骏荟均为余军控制,余丰与余军为兄弟关系,故广州骏荟、余丰为原尚投资的
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投资规划安排以及支持上市公司
优化股权结构、引入新的投资者,受让方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投资
价值的认可而发生的股份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
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或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
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原尚投资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5,355,800 股
流通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以 20.36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
转让总价为 109,044,088.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玖佰零肆万肆仟零捌拾捌元
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
名称
(股) (%) (股) 比例
(%)
原尚投资 无限售条件 41,460,000 39.48 无限售条件 36,104,200 34.38
股份 股份
广州骏荟 限售条件股 15,073,000 14.35 限售条件股 15,073,000 14.35
份 份
余丰 无限售条件 11,670,000 11.11 无限售条件 11,670,000 11.11
股份 股份
合计 — 68,203,000 64.94 - 62,847,200 59.84
三、《股票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转让协议》的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Sauder Global Multi Strategy Fund”QFII 专户)
(二)《股票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将其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上市公司*ST 原尚
总股本 105,015,000 股的 5.1%,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上述标的股票。
为免异议,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后,基于标的股票,目标公司因送股、公
积金转增、配股等原因产生的派生股票应一并转让给乙方。
经双方协商,本次股票转让价款以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 95%向上
取 整 到 分 即 20.36 元 / 股 计 算 , 共 计 109,044,088 元 ( 大 写 : 人 民 币
「转让总价款=股数 5,355,800*本协议签署
壹亿零玖佰零肆万肆仟零捌拾捌元整)
前一交易日收盘价*95%」。
为免异议,双方一致确认,派生股票不影响股票转让总价款,乙方无需就派
生股票另行支付任何款项。
在过户办理前向上交所递交本次股票转让的申请材料,乙方依次按以下时间
向甲方分两笔支付股票转让款,并由双方办理股票过户:
认书)后 30 个自然日内,乙方将第二笔转让款即 99,044,088 元(大写:人民币
玖仟玖佰零肆万肆仟零捌拾捌元整)支付到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本协议须经双方签署后成立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不存在质押、查
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交易双方
未签署任何其他未披露的补充协议,交易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
排。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为协议转让的标的股
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
日。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地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
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签署的《股票转让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
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余军
一致行动人之一: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余军
一致行动人之二:余丰
日期:2025 年 9 月 15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区东众路 25 号
股票简称 *ST 原尚 股票代码 603813
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原尚投资:人民币普通股,41,460,000 股,持股比例 39.48%
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广州骏荟:人民币普通股,15,073,000 股,持股比例 14.35%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余丰:人民币普通股,11,670,000 股,持股比例 11.11%
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原尚投资:人民币普通股,36,104,200 股,持股比例 34.38%
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 广州骏荟:人民币普通股,15,073,000 股,持股比例 14.35%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余丰:人民币普通股,11,670,000 股,持股比例 11.11%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为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不适用?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划或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是 □ 否 ?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是 □ 否 ?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准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余军
一致行动人之一: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余军
一致行动人之二:余丰
日期:2025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