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 原尚 公告编号:2025-070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投资”或“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以人民币 20.36 元/股的价格向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信达
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Sauder Global Multi Strategy Fund-R”QFII 账户)
(以
下简称“信达资产”或“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 5,355,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5.1%。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为 Sauder Global Investment Open-ended
Fund Company - Sauder Global Multi Strategy Fund(“出资方”)。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未触及要约收购。本
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信达国际资产管
受让方名称 理有限公司-Sauder Global Multi Strategy Fund-R”
QFII 账户)
转让股份数量(股) 5,355,800
转让股份比例(%) 5.1
转让价格(元/股) 20.36
协议转让对价 109,044,088
□全额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具体为在双方合同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将第一笔股票转让款即 10,000,000 元(大写:
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支付到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
户;转让方在办理股票过户完成(即中国证券登记结
价款支付方式
算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后 30 个自然日内,
受让方将第二笔转让款即 99,044,088 元(大写:人民
币玖仟玖佰零肆万肆仟零捌拾捌元整)支付到转让方
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关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无_______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转 让 转让 转 让
转让前持
股东名称 前 持 转让股份数 股 份 转让后持股 后 持
股 数 量
股 比 量(股) 比 例 数量(股) 股 比
(股)
例(%) (%) 例(%)
转 原尚投
让 资
方 广州骏 15,073,000 14.35 0 0 15,073,000 14.35
及 荟企业
一 管理合
致 伙企业
行 (有限
动 合伙)
人 余丰 11,670,000 11.11 0 0 11,670,000 11.11
信达资
产(使
用“信
达国际
资产管
理有限
公司
受
-Saude
让 0 0 5,355,800 5.1 5,355,800 5.1
r
方
Global
Multi
Strate
gy
Fund-R
”QFII
账户)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转让方原尚投资基于自身投资规划安排以及支持上市公司
优化股权结构、引入新的投资者,受让方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投资
价值的认可而发生的股份变动。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尚
存在不确定性。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转让方性质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 91440101695183324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余军
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09/10/14
注册资本/出资额 5,000 万元
实缴资本 5,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 2193 号 2706 房
主要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 2193 号 2706 房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余军
主营业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转让方名称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转让方性质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 91440101MA9W55C42Y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余军
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21/02/20
注册资本/出资额 50 万元
实缴资本 0 万元
广州市黄埔区起云路 8 号 4 栋 301 房蚁米安居宝众创
注册地址
空间办公卡位 38
广州市黄埔区起云路 8 号 4 栋 301 房蚁米安居宝众创
主要办公地址
空间办公卡位 38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余军
主营业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转让方姓名 余丰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转让方性质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城衙前塱道******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信达国际资产管
受让方名称 理有限公司-Sauder Global Multi Strategy Fund-R”
QFII 账户)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是 ?否
人
私募基金 □是 □否
受让方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是 □否
企业类型 QFII 法人
QFII 证书编号 RQF2013HKF026
? 17139254
商业登记号码
□ 不适用
董事 张寻远,邬启博
成立日期 1993/04/20
注册资本 35,500,100 港币
SUITES 5801-04&08, 58/F, CENTRAL PLAZA, 18
注册办事处地址
HARBOU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SUITES 5801-04&08, 58/F, CENTRAL PLAZA, 18
主要营业地址
HARBOU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重要控制人 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主营业务 境内证券投资
受让方将使用其管理的“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Sauder Global Multi
Strategy Fund-R”账户中的资金支付本次交易对价。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
为 Sauder Global Investment Open-ended Fund Company - Sauder Global Multi
Strategy Fund(
“出资方”)委托受让方管理的资金(
“委托管理资金”)。信达资
产为上述 QFII 账户的管理人,负责账户的投资管理。如出资方资金未按时到位,
信达资产将按照股票转让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本次股份转让款不存
在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信达资产流动资产总计为 1.19 亿港币,信达资产
控股股东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银行结余及现金余额为 2.85 亿港币,具有履约
能力。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受让方及实际出资方不存在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
联关系,也不存在资金往来、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转让方):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Sauder Global Multi Strategy Fund”QFII 专户)
协议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12 日
甲方将其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ST 原尚
(603813)5,355,800 股之流通股票(截止 2025 年 9 月 11 日,占上市公司当前
总股本 105,015,000 股的 5.1%,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转让给乙方。
经双方协商,本次股票转让价款以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 95%向上
取 整 到 分 即 20.36 元 / 股 计 算 , 共 计 109,044,088 元 ( 大 写 : 人 民 币
壹亿零玖佰零肆万肆仟零捌拾捌元整)。
为免异议,双方一致确认,派生股票不影响股票转让总价款,乙方无需就派
生股票另行支付任何款项。
在过户办理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本次股票转让的申请材料,乙方依次按
以下时间向甲方分两笔支付股票转让款,并由双方办理股票过户:
认书)后 30 个自然日内,乙方将第二笔转让款即 99,044,088 元(大写:人民币
玖仟玖佰零肆万肆仟零捌拾捌元整)支付到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同配合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办理标的股票的过户手续。
如遇证券监管机构、上交所、中登公司等有关机构或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限
制交易或过户原因不予办理的情形,则前述办理时间顺延。
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以中登公司出具的文件名称为准)时,视为本协议双方完
成标的股票过户。
股票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标的股票登记过户完成日期间,
与标的股票有关的分红、配股、股息、股利及其他任何收益、利益或权益分配归
属乙方所有。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定增、回购等变更股本事项的,本协议
项下股票转让总价款不变,标的股票数量、标的股票比例及每股单价应作相应调
整。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中未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及守约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
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本协议须经双方签署后成立生效。
(二)其他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
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
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协议转让受让方的锁定期承诺:受让方及实际出资方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
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会减持标的股份。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和风险提示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
要约收购。
(二)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
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已收到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